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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网友
发表于 2011-6-10 09: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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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1日晚县医院急救中心值班护士刘素香、时玉萍,在值班时间接收车祸病号王立群。
正积极进行救治时被王斌(息县广电局职工)、王艳(一高校长王群侄女)、宋梅等四人无理殴打至伤。
公安部门裁决不公四人参与殴打上班护士,判决两人拘留执行一人公安部门判决不公既不赔礼道歉也不付伤者住院一切治疗费用。
请问谁在维护他们恶劣行为做出这样不公平的判决?(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按刑法属于到工作单位寻衅滋事,应给予法律制裁。
请息县县委县政府做出公正的裁决,呼吁网友给予大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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