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息國饅頭哥 于 2011-12-2 21:24 编辑
前两天一位老者来爆料:某房地产开发处一个久未解决的"钉子户"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解决掉了,政府部门没少掏力.老者说:那里面是有当官哩入的股.本人也曾接触过一个刑事纠纷,其中一方当事人在人大政协也是占了员的,也在做房地产开发生意.可巧的是负责处理这起纠纷事件的办理人员居然在当事人的房地产开发生意里入了股.是生意上的合伙人.这事不就好办了吗.我把这些利用权势只入股不操心,甚至把权势作为资本直接投入,死赚不赔的股份叫着"官股","撑腰股"!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