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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2012年公开招聘200名中小学教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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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9 11:51:2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为了全面提高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00名。现将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高中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含本科),并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二)小学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含专科),并具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三)学前教育教师:师范类全日制普通中专以上学历,并具有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师范类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报考不受教师资格类别限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四)高中教师面向社会,学前教育教师、小学教师面向全市。本县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和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不受户籍限制。


(五)本县在职人员不得参与考试。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热爱教育事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8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学位以上研究生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年龄认定以学历证书和学籍档案记载为准。


(四)所学专业和报考岗位要求对口或相近。


三、招聘名额


高中教师30名,小学教师150名、学前教育教师20名,共计200名(详细招聘计划见附件2)。


四、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 1 日至6月 10 日。


2、报名地点:息县人社局(息县城关镇息州大道五一水库东300米)。


3、报名费用:每人收取报名费、考务费、信息采集费100元。


4、报名办法: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进行报名,并 填写统一印制的《息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根据所学专业进行报考(2012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报名条件的可持学校有效证明信和加盖学校就业部门 印章的就业协议书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采取现场采集照片。


5、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证件。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教体局共同签定审核意见。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的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6、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职位不再招聘,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职位的,退还所交费用。


7、报名者于2012年6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00)持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2年6月17 日上午9:00—11:30


(2)笔试:采用一张综合试卷,满分200分。笔试内容:所报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公共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及教材教法等),其中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占 120分,教育公共知识占80分。普通高中所报学科专业知识以普通高中内容为主,涵盖大学专业学科知识;小学所报学科专业知识以初中、高中内容为主;学前 教育教师所报学科专业知识以幼儿教育和小学学前教育内容为主,涵盖小学、初中、高中知识。


(3)笔试方法: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的方法进行。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


(4)加分规定: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在信阳市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和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 大学生村干部等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认定合格者,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加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2012年6月10日下 午17:00前向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


2、面试


高中教师,小学音乐、美术学科教师,学前教育教师面试;小学其它学科教师不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学科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和办法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行制定。 考生参加面试时,应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及面试通知单。


考试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保留二位小数,面试成绩保留二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二位小数,没有面试的学科考生笔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三)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内容和办法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 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的规定进行。对体检合格人员,分学科按考试成绩从高 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出现不合格的,可在体检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考核主要是查阅考生档案及了解考生工作或学习表现。


五、聘用


1、确定拟聘人员。对考核合格的人员,分学科等额确定拟聘人员。


2、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分配意见,报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予 以办理聘用手续(工资从2012年9月份执行)。招聘的高中教师按照报考专业,分配到相关学校任教;招聘的小学和学前教育教师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到缺 编的非城区学校任教。对公示有异议且经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和不服从组织分配及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公示后,达不到招聘计划 人数的不再递补。


3、签定聘用合同。所有招聘人员,全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定由省人社厅统一印制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


4、实行人事代理。新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5、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内享受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正式聘用的,按时转正定级,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进入人才中心自主择业。


六、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坚持阳光操作,实行公示制,凡进入下一程序的人员均在息县人民政府网、息县教育信息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按政策规定应该回避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公开招聘工作。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息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查询网址:息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xian.gov.cn),息县教育信息网(http://www.xxjy.xyjyw.cn)。


咨询电话:0376—5856326          1583767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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