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有关领导: <br>你们好!特向你们反映以下问题: <br>我是淮滨县邓湾乡街村群众,我爱人叫王文禄,我叫徐少丽,我家和邻居王正鹏之间产生一些矛盾,站在各自角度,都存在一定的理由,但对方依靠自己是当地人有些势力,欺负我是外来户, 把我所住的房子出路堵**我家要钱,他们采取这种极端方式 , 我认为这是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利益被剥夺,受到侵占 ,私设公堂,严重违背了国家的相关政策,这是对国家法律的轻视。从2010年11月份堵到现在,在这么长的日子里,我们全家从狭窄的小道走,上面总有一些垃圾存在,我和家人心理受到极大伤害,为此身体得了许多疾病,时常整夜失眠,有时候连活的勇气都没有,眼里时常噙着泪水。为此,当初找到当地政府有关领导,他们起初也感到震惊 ,尽了最大的力量,但对方依靠自己是本地人有些势力 ,坚持自的观点,这么长时间始终没给我妥当解决。 我认为,他们这是对我们极大的侮辱。这种堵人出路,在国家任何地都罕见,在过去旧社会里也不存在这种现象。 在信阳淮滨县邓湾乡这一角是黑暗的,在这快土地上,头顶上空总感觉有一片乌云移不去,在广大善良的群众心里投也下一层阴影,让人感觉这片土地不但落后,缺少文明,也很原始。解决事情可走正当程续,但他们这种行为是一种低级无知、原始野蛮行为,在社会上也是一个新闻、奇闻,在当地已造成极坏的影响。 我强烈呼吁有关部门来制止这种不道德行为。我希望各级有关部门下来了解此事,我们反应属实。如果对方能够醒悟,我认为i邻居之间纠纷,应看长远视大局,一些事双方可以相互宽容和谐地解决。(当事人手机号:13087018997) <br> 淮滨县邓湾乡街村居民 徐少丽 王文录 <br> 2012年5月 <br>
<br><br> 淮滨县邓湾乡人民政府不为民申冤 <br> <br>2012年7月11日,上午10点左右,邓湾乡村民徐少丽因门前出路之事到乡政府说理,却无缘被“乡政府**工作人员”钟业永毒打。 <br>问起原因时,还得从2009年说起,当时我买了邓湾乡王振鹏的房子,并与村民王振鹏签有协议村民证明。2011年10月份却被王振鹏给堵住了出路(在其正路上盖上了厨房)。就此事一再去村、乡政府要求解决,但乡政府工作人员不但不给解决,还谩骂我徐少丽,并大打出手至我手脚肿胀。 <br>钟业永作为一名乡**工作人员,不但谩骂而且出手伤人。这样还是人民心目中的父母官吗?这样还能对得起毛主席提的“为人民服务”吗? (当事人手机号13087018997)<br> <br> 二0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