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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处理暂扣三轮车的公告——2017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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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6 10: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全县上下的共同支持下,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我县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巩固前期整治成果,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市交通秩序,经息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2017年元月份以来,在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暂扣的三轮车进行处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具有本县户籍的车主,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暂扣手续、承诺书等材料到县城关老汽车站南院办理登记处理事宜。
2、此次暂扣的所有非法改装、加装车棚及非法营运的三轮车一律拆除车棚。
3、凡此次放行的三轮车,如再次参与非法营运或进入城区严管街的,一律查扣,依法从重处理。
4、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未认领的车辆视为无主车辆,将依法予以处置。请被暂扣车辆的车主相互转告,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工作。对故意扰乱停车场办公秩序、侮辱谩骂执法人员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特此公告
息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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