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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息县警方打掉一青少年抢劫犯罪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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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2 23:03: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信阳市息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在网监大队、城郊派出所的大力配合下,通过充分应用“整体作战法”,成功打掉一个青少年抢劫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带破案件10余起。

    5月5日,息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成功抓获涉嫌抢劫在校学生财物的犯罪嫌疑人何某某、赵某,经审讯,二人供述与该案的重点情节出入较大,疑点较多。工作经验较为丰富的打黑中队负责人张加鹏立即召集参战民警分析案情,对案件重点情节进行仔细研判,寻找突破口。在侦查员强大的心理攻势下,何某某与赵某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进一步交代了其伙同王某某(网名叫“蓝色精灵”)、杨某某(网名叫“将军”)、王某(网名叫“九环刀”)采取结伙、交叉作案多次抢劫学生财物的犯罪事实,但二人均不知道王某某、杨某某、王某的姓名和家庭住址,更没有联系电话,彼此之间是通过互联网认识的,每次作案前均通过网络联系。为将王某某、杨某某、王某早日缉拿归案,侦查员通过进一步工作得知,上述犯罪嫌疑人有沉迷于“网易”旗下一款网络交友游戏的共同爱好。

    为此,两名侦查民警分别化身为“美人鱼”、“含羞草”(系网名)的玩家秘密潜伏在该款游戏中,伺机与王某某、杨某某、王某搭讪。5月6日,王某某首先上钩,并流露出急于与“美人鱼”见面之意,民警欲擒故纵,婉言拒绝。通过几天的网上交流,王某某与“美人鱼”成了无话不谈的挚友。5月9日深夜,王某某再次邀请“美人鱼”见面,侦查员见收网时机已经成熟,经事先埋伏,在预约地点千佛庵东路将王某某抓获。根据王某某的交待,在城郊派出所的大力协助下,成功将杨某某、王某抓获。

    经查,自2011年4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15岁,息县路口罗庄村人)、杨某某(男,16岁,潢川县上油岗乡人)、王某(男,17岁,息县长陵街村人)伙同何某某、赵某多次在息县三高、息都实验学校、息县英才学校附近抢劫学生的财物。

    目前,上述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该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杨云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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