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乾隆年间编纂的《四库全书》明·嘉靖以来首辅传卷四载:“嵩死时寄食墓舍,不能有棺椁,亦无吊者”。寥寥数语,向后人勾勒出,明朝嘉靖皇帝的一代权臣严嵩死时的凄凉景象。遍查嘉靖以来的正史和野史传说,均无严嵩死后葬于何地的记载,严嵩墓也成为千古之谜。
严嵩墓在严嵩老家江西分宜县的界桥族谱中虽有严嵩“白田蛇形山墓”、“祖茔枣林山”、“百棺出殡”之说的记录,都因无确切证据而困扰史学界。特别是这些记录的内容与《四库全书》的正史记载相差甚远,未免牵强附会。
改革开放后,在盛世修志的工程中,抢救历史文化遗产成为当务之急。
息县在普查登记历史文物、名人墓葬和碑记的大背景下,严嵩墓“浮出水面”。
在1982年的全国第一次抢救历史文化遗产中,息县文化馆参加编修《息县文化志》的几位同志在历史文物馆藏中发现了一本1962年的《文物记录日记》。内容有“严嵩墓——城西南三里王岗(村)后边”;“严嵩墓志碑——现在何庄的群众家”的记录。
根据考查发现,1956年春,息县城关南大街居民张家义纠合其它4人星夜扒开严嵩墓,墓室内存青石墓志铭刻两块,每块约50公分见方。一块为墓志铭内容,下注:“江西分宜子严世蕃”;一块为阴刻“严氏嵩公志铭”的篆书,内侧为严嵩家谱,为阴刻小楷。
家居息县的河南省文史馆馆员、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顿席珍在接受调查时证实说:“1954年7月,有一天早饭后,我去郊外钓鱼,途经城西三里处的公路南侧一坟地时,看见有一古墓,墓向东南,墓前立一石碑,高一米左右,上书‘明故严嵩之墓’,左下方有‘奉祀男世蕃’五个字”。
据息县印刷厂王乃揆回忆说:“息县城西三里王岗路侧有一块白石(汉白玉)墓碑,高约一米余,上书“明故严嵩之墓”。1954年,息县公安局组织劳教人员将石碑运到管教工厂,将字迹磨去,作为印刷石版用,1957年移交县报社印刷厂”。
据此推断,严嵩死后葬在河南息县已无悬念。那么,严嵩作为一代权臣,为什么没有终老故乡,却客死在距分宜千里之外的息县呢?
根据历史记载,严嵩25岁考中进士即入朝为官,终于在他62岁时入阁为相,成为嘉靖王朝重权在握的宠臣长达20年,然而在他暮年的82岁和85岁时,连遭两次“处分”。第一次是在嘉靖41年(1562年),嘉靖皇帝根据御史邹应龙对严嵩父子的弹劾,“亟放归田,用清政本”的奏请内容,将年届82岁的严嵩革掉相位之职,让其归田回乡;第二次是嘉靖44年(1565年)严嵩因受其子(世蕃)罪所累,被削藉为民,并将其子严世蕃斩首,抄没全部家产。此时,他已经是85岁的老人了。
此时严嵩深知自己的命运操在别人手里,已是无力回天,稍有不慎,性命休矣! 同时他更明白,当年重权在握,主政朝纲20年,得罪的人会少吗?此期间,他对不同政见者,诸如绵衣卫沈炼、兵部员外郎沈继盛、兵部侍郎曾铣、前任内阁首辅夏言等均在他为相时获死刑。此一时彼一时,以目前处境,严嵩可谓四处杀机,险象环生。当查抄官军在严嵩家搜查出黄金三万二千两、白银二百二十万两及各种金银玉器等物时,严嵩已是命悬一念,任人宰割了。此时查抄头领江西巡按成守节却从众多金银器皿中踢出一只金碗,继而扔向严嵩说:“严大人,给你留碗饭吃吧!”好在成守节是奉旨办差,皇上并未让他诛杀严嵩,也是严嵩命不该绝,总算留下一条性命。成守节留下一只金碗,是奉旨成命,还是顺水人情,今天不得而知。但在息县却留下一个严嵩抱着金碗,沿途乞讨的民间传说。
可以想象而知,从一朝权臣堕落为平民,这种反差及由此产生的,比如族人的轻视,仇家的唾骂等等。更为人担忧的是,不知哪一天,皇上又来个第三次“处分”,那还有好果子吃吗?何况年已八十有五,与其每天在此惶恐中受辱,不如寻觅一个安静的去处,终老天年。严嵩主政20年,他不可能没有提拔重用的亲朋好友或门生之类的人。严嵩想到了在息县的门生王时中。终于选择离家出走。他的门生王时中,曾同朝为官,曾任工部大臣。我们当地人把在京做官的统称“天官”,这个人姓王,人们叫他王天官。《息县志(1985年版)》第395页载:“王天官墓,位于县城西南王岗庄菜地”。